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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费制:“减负”不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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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秋季开始,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所有收费均将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一费"以外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等。这无疑给多年来有增无减的"减负"工作带来了福音,送来了希望,不失为一剂"良药"。一、减轻家长过重的经济负担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影响面广量大,社会反响最为强烈,所以上级部门每年总要下发"红头文件",
作者 严卫林
机构地区 吴江市南麻中学
出处 《学校管理》 2004年第3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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