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2年里约会议后,发达国家援助者开始注重与环保相关的援助。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强调了环境可持续能力,后千年发展框架则更多地考虑了环境和能源消费问题。斯蒂格利茨—森—菲图西(SSF)委员会提出了测算可持续性的一些方法。与传统援助相比,绿色援助更需要国际合作和跨部门协调,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显现效果,涉及大量的技术和设备,气候变化和绿色农业等项目所需资金量远远超过普通援助项目等。对中国而言,纯粹绿色援助有可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有时甚至遭到受援方当地居民的反对,因而需要慎重行事。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85-92,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中国国际扶贫中心研究项目"包容性绿色增长背景下的国际发展援助新变化"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研究"(14AZD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