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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民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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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市民社会的本质在于拥有个人自由,不论是事实上的自由还是文化上的自由;不仅包括财产自由,还包括活动自由,思想自由。关于民法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重要的本文拟就此进行浅显的探讨。
机构地区 西北政法大学
出处 《魅力中国》 2010年第12X期299-2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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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意)彼德罗·彭梵得(PietroBonfante)著,黄风.罗马法教科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共引文献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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