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天津市多家三级医院开展医保单病种付费方式后,对医院绩效分配方案的影响及其合理性。方法采用回顾性分析法、层次分析法(AHP)和专家问卷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剔除不符合研究标准的病例后,选取2017年1月至10月未采用单病种付费方式的单侧膝关节置换病例206例;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采用单病种付费方式的病例302例,并进行统计学分析。通过层次分析法构建被调研医院绩效分配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并计算各指标权重,据此向专家发放评审问卷,对得分进行统计学分析以判断绩效方案的合理性。结果采用单病种付费方式后人均住院医疗费发生额下降7 791.04元,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医院收入下降明显;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影响病种绩效分配的重要指标依次为:激励机制、病种入组率、控费效果、投诉率、病种收入;在专家评审中,只有'与工作效率正相关'和'控费是否引发纠纷'两项合格例数出现上升趋势,其他考察项目的合格例数均呈下降趋势,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采用单病种付费方式后的绩效分配方案合理性欠佳。
基金
天津医科大学2018年度医院管理创新研究项目(2018YG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