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回顾我国在封建时代,多少年来,统治阶级就把诗文当成正统,而视民歌、戏曲、小说等通俗文艺为末流,认为他用语鄙俗,难登大雅之堂。例如:唐·李肇早就说过:“有伪为《庚桑子》者,其辞鄙俚,非圣贤书。”明·臧晋叔说:“其宾白则演剧时伶人自为之,故多鄙俚蹈袭之语……其精者采之乐府,而粗者杂以方言。”又说:“杂出乡语,其失也鄙。”同时又因为宋元时期的女艺人,多卖艺而兼卖笑。
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40-48,77,共10页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