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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马氏文通·序》的两处误标说到顿号在古籍整理中的使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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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九八三年九月商务印书馆新版《马氏文通·序》中有这样两句话: 天下之事可学者各自不同,而其承用之名,亦各有主义前不能相混。佛家之“根”“尘”“法”“相”,法律家之“以”“准”“皆”“各”“及其”“即若”,与夫军中之令,司官之式,皆各自为条例。 句中的“及其”“即若”,标点错了。正确的标点应是“及”“其”“即”“若”。换言之,从“以”到“若”,所指凡八事,非六事。洪诚先生的《中国历代语言文字学文选》中选有此序。洪诚先生的书早出一年,但其标点错误与此同。洪诚先生注解了“根”“尘”“法”“相”,未注“以”“准”“皆”“各”等八字,想是盖阙之意。
作者 吕友仁
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4期48-50,57,共4页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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