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宓庆曾说:“翻译属于以概念、判断、推理的手段反映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以获得对事物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的认识的抽象思维”(见《外国语》85/2)。这是翻译工作的第一步,而且是关键的一步。但对于文学作品的翻译,应该把形象思维也包括进去。好的翻译作品应该是两种思维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前,翻译界对翻译理论和实践讨论得十分热烈,而对抽象思维、形象思维与翻译的关系问题谈得较少。本文打算对这个问题作初步探讨。
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100-102,共3页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