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少年来,我国县乡两级权力机关在国家政权组织结构中是一个薄弱环节,被群众称之为“橡皮图章”、“二线干部安置所”、“养老院”等。近几年来,虽有所加强,但仍不尽人意。这种状况与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不适应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尤其是我国县乡两级权力机关是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的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管理权,因而,加强县乡两级权力机关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有其重大意义。本文拟就如何加强县乡两级权力机关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出处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25-27,29,共4页
Journal of 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