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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论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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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培根(1561—1626),英国政治家、哲学家、语言大师。1573年人三一学院,对'不结果实的'亚里士多德哲学感到厌烦,转而学习法律。1582年成为律师。历任副检察长、总检察长、掌玺大臣,加封大法官。后因受贿被解职。晚年从事著述。有《新大西岛》、《伟大的复兴》等。其名言'知识就是力量'为后人传颂。他说:'读书能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人们独居或退隐的时候,最能体会到读书的乐趣;谈话的时候,最能表现出读书的文雅;判断和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他告诫读者,虽然读书可以给人乐趣、文雅和能力,但是'读书不是为着要辩驳,也不是要盲目信从,更不是去找寻谈话的资料,而是要去权衡和思考'。
出处 《西域图书馆论坛》 2009年第1期7-7,共1页 The Western Regions Library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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