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GBZ 57—2019《职业性哮喘的诊断》(以下简称'GBZ 57—2019')。该标准替代GBZ 57—2008《职业性哮喘诊断标准》(以下简称'GBZ 57—2008'),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GBZ 57—2008规范了由职业性变应原所致支气管哮喘的诊断与处理,对职业性哮喘患者的诊断具有指导规范作用,切实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权益。
出处
《中国职业医学》
CAS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202-202,共1页
China Occupation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