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前言从组织结构和制度功能角度而言,德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基本相同。然而尽管如此,探讨德国行政诉讼制度中的相关问题,应对其在诸多方面与我国制度存在的明显差别有所关注。至少从行政诉讼制度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所处的地位而言,由于德式分权制度的存在以及(包括宪法法院在内的)其他法院在特定范围内具备针对行政权力的控权功能。
出处
《行政法论丛》
CSSCI
2010年第1期183-198,共16页
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
基金
笔者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青年项目,批准号:07CFX012)“德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