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享民宿准入门槛低的特点造就了迅猛发展的市场前景,也带来了监管对象庞杂的难点;非标准化的服务符合共享民宿的个性化体验却也在安全监管领域敲响了警钟。共享民宿的行业规制存在概念界定不准确、准入标准不统一、配套制度不衔接、监管责任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应当以共享民宿两大特征为依据确定概念内涵和外延,明确制度规制的对象和范围。基于经营模式对民宿予以分类,确定责任主体。汇集多领域力量完善行业标准,通过提升法律层级、完善配套制度、成立行业协会等路径完善共享民宿的制度规制。
出处
《行政管理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0期47-51,共5页
Administration Reform
基金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课题"行政审批权优化配置研究"(17ZZYB012)
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课题"国家治理理论研究"(2018ZZWM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