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藏政发[2013]21号(二○一三年二月五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为推进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经2013年2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全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增加816元/人·年,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标准增加233元/人·年;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增加407元/人·年,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标准增加119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