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标准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藏政发[2014]15号(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村干部作为农村基层组织的中坚力量,对农牧区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特别是我区全面启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以来,切实保障了村干部切身利益和收入水平。经2014年1月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出处 《西藏政报》 2014年第2期2-3,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