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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徐景浙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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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藏政发[2015]104号(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徐景浙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该同志的任职试用期为一年。
出处 《西藏政报》 2015年第11期9-9,共1页
关键词 于徐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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