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老年人犯罪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 ,主要表现在成年人进入老年人阶段 ,自我辨控能力将大大下降 ,从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在立法中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殊性 ,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从轻从宽原则 ,却没有规定老年人犯罪的特殊刑事责任 ,似有不完善之处。在本文中 ,笔者借鉴古今中外的刑法规定 ,针对老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以及刑罚执行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管见。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2期126-129,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