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入 2 1世纪 ,以司法改革为突破口的中国深层次政治改革 ,在不断推进并加速了迈向法治的社会转型。在行政权力退出、“恢复本位”、法律职业共同体兴起的情势下 ,法律权力如何跟进 ?本文提出 2 0世纪 90年代“规则优先”的倚重立法的进路应代之以壮大司法权的改革方略 ,在转型期的二元社会结构下“泥腿子法官”与“知识精英型法官”应保持一种平衡发展论 ,面对与生俱来的中国司法的弱小性 ,在“政治化社会衰落 ,法治社会不应遥远”的当下 ,我们是要不断扩大司法介入的市民社会、调整商事活动的权力 ,而不是相反。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2期134-136,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华南理工大学高水平建设苗子项目<法治国家与司法独立问题研究>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