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伦理规范作为社会设定的教育者行为的“应有”模式 ,其现实转换的要件之一在于本身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包括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两个方面。就形式合理性而言 ,主要是指教育伦理规范从形式上必须符合社会对教育者的价值期待 ;体系必须完整和谐 ,能全面完成对教育活动的道德调控 ;所蕴涵的“应然”植根于客观存在之“实然”;必须真实地反映教育伦理规范研究者的价值取向。对教育伦理规范形式合理性问题的切实关注和有效解决 ,既可克服教育伦理规范合理性的结构性缺陷 ,也有助于教育伦理规范实质合理性的现实转化 ,从而有利于教育伦理建设效益的提高。
出处
《道德与文明》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32-35,共4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