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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特殊的强制执行公证案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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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自1994年以来,甲、乙两公司在多次经济往来中先后产生三项债权债务,截至2002年5月9日,乙公司尚欠甲公司数千万元人民币尚未偿还.甲公司向乙公司多次索债未果,遂将乙公司告上了法庭.在诉讼审理阶段,甲公司进行公司改组,改组后将其名下对乙公司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机构地区 北京市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03年第4期38-40,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

  • 1何文清.关于公证责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探讨.广东公证,2002,(4).
  • 2李慧芬.浅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广东公证,2001,(4).
  • 3何文清.关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探讨[J].广东公证,2002,(4).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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