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SPV是一个专门为实现资产证券化而设立的特设的机构 ,具有专设性的特征。笔者首先分析了它的法律性质 ,认为它是一个经营范围只限于资产证券化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其次 ,阐述了它的法律地位 ;接着从必要的费用、投资者和设立登记制度三个方面就其设立的特殊性进行了论述 ;最后探讨了对我国在SPV构建上的法律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2期130-13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 0 0 3年重大课题<推进四川跨越式发展中的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