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社会对文化与精神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催生了文化与自然遗产产业以及相应的遗产经济学,由于文化与自然遗产的独特的经济学性质,遗产产业的经营制度既不同于一般的经济产业,也不同于那些具有一般非营利性质的文化产业,本文提出遗产产业的非营利经营必须遵循的5项标准,着重讨论了中国遗产管理体制问题,尤其对流行于中国遗产旅游界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做法,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评论,作者认为,遗产经营权转让是有严格前提的;遗产经营权转让给旅游企业是不对的,遗产单位的非遗产类经营权的转让可以以特许经营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