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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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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章指出,我国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革的试点过程中,既不应该放弃股份制经济的最普遍原则,又不能照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和经验,而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建立起适合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股份制企业。大中型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从形式到内容都将要经过一个由不规范到逐渐规范和由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股份制企业将依次分为封闭型、联合型、开放型和外向型等四种不同的形式;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将经历一个由“虚设”再到“实设”的转变过程;股份制企业在分配方式上将由初期的“国家股份分红承包”的形式逐步“股权平等,按股分配”的方式过渡。文章中提出的这些见解,为国有企业实现由承包制向股份制的过渡以及由初级形式股份制向成熟形式股份制的过渡提供了一条及其重要的思路,在当前的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 杨志文
机构地区 四川电器厂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59-63,共5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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