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享经济可以采取许多不同的形式——职工股份所有制计划,劳动者管理合作社,利润分享制,收入分享制,或者劳动资本合伙等其他形式。这些不同的形式被人们倡导来达到不同的目标,每种形式又有其自己的长处和问题。对于当前成为讨论的中心的关于劳资关系的前景,经济发展以及收入和权力的分配这个题目,米德教授提出了明确的分析。他分析了不同形式对职工承担风险,对革新、投资,就业决策的影响和作用。他提出劳动资本合伙的建议,认为这会使分享经济的好处得以最大化。这是米德教授继国际贸易研究(他以此获得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税收改革研究(他是米德委员会主席),和滞胀与工资确定研究之后的又一个重要贡献。
出处
《经济体制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14-123,39,共10页
Reform of Economic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