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票据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法定的五种行为样态 :第一 ,使用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活动。第二 ,使用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活动。第三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活动。第四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骗取财物。第五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 ,骗取财物。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34-41,共8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