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SOS/Umu试验、对菜油、精制菜油。豆油和猪油油烟提取物的致遗传毒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4种食用油油烟均具有致遗传毒性作用。菜油、精制菜油和豆油油烟在0.02~200/μg/管剂量范围内,加与未加Sq活化系统均可使TA1535/PSK1002菌株产生β-半乳糖苷酶的量增加,并有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猪油油烟则显示有直接遗传毒作用。鉴于SOS试验的特异度近100%。上述结果证实了我国居民主要的食用油在高温煎炒时所产生的油烟均具有致遗传毒性作用。
出处
《铁道医学》
1992年第1期45-46,共2页
Railway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