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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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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是一般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体,一般性寓于特殊性之中。人们为了更好地了解事物的一般性,就得深入研究事物的特殊性。只有透彻地了解了事物的特殊性,才能更全面、更准确地把握事物的一般性。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样具有这两种属性。为了更深入地了解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般特性,我们对它的特殊性进行一番研究是完全必要的。 我们先来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一般性。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中有这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平等、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要内容,也是它的一般性。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作者 瓦琪尔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1年第3期26-29,共4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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