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过去,我们对统计指标的解释主要是沿袭苏联统计学教科书中的定义,即: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或数量关系)的概念或范畴。后来,人们感到这样解释不够全面,因此,国内统计学论著对统计指标一般都同时进行两种解释,除上述一种外,另一种解释为:统计指标是反映总体现象数量特征的概念和具体数值。形成两个定义并存,相互补充说明的状况。但是,这样定义统计指标显然也不甚妥当:首先,对统计指标这一统计学中的基本概念缺乏统一的定义,这不能不说是对统计的理解上的局限性;其次,两种解释都提出统计指标是“概念”,但仅仅是“概念”并不能从认识活动的高度说明统计指标的全部认识功能;第三,根据定义的规则。
出处
《统计与决策》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21-22,共2页
Statistics & Dec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