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经济)审判工作是我国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我国大量的民事(经济)诉讼案执行难.阻碍着司法工作的进行.究其成因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法官属地管理产生的弊端;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执行;立法不够完备,对当事人规避法律缺乏制止措施;对法院执法工作缺乏有效制约机制;对民事主体财产状况登记没有形成监督机制等.要解决我国民事(经济)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必须从加快立法、完善法制,提高律师在执法中的作用,改变我国目前法官管理体制,提高人民法院权威性、强化法院执行员作用等方面去考虑.
出处
《南昌高专学报》
1995年第3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Nanchang Junior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