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先取偿权是法定的特定债权人享有的对债务人的财产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取偿的权利。优先取偿权人就债务人的财产,尤其是特定财产,在权利实现上具有非常强大的物权效力。但学术界对该权利性质的认识与看法极不一致,究竟优先取偿权的性质如何、立法应如何对其规定,值得深入研究。对优先取偿权的把握,关键在于如何认识该权利的本质。笔者认为优先取偿权不是债权的效力,也不是债权间的优先顺序,而是一种实体性权利。就其特征而言,已完全符合物权的基本特征,是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类型,具有自己独特的内涵和存在价值。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3年第6期14-21,共8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