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做好水工程供水水费的征收 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上海市实施《水法》办法的有关规定。1992年县政府制定了《松江县水利工程供水水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四年来我们在水利局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县府和县局的领导和重视下,经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共计征收水工程供水水费1135万元。其中1992年262万元。1993年280万元,1994年285万元。
出处 《上海水利》 1996年第3期32-34,共3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