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近代法学家沈家本在 2 0世纪初指出 :“刑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 ,刑事诉讼不备 ,即良民亦罹其害。”人类社会虽几经社会制度的变革和司法制度的革命 ,但刑讯逼供的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为有效打击犯罪 ,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 ,预防、减少乃至杜绝刑讯逼供 ,笔者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刑讯逼供的危害 ;二、刑讯逼供的成因 ;三。
出处
《杭州商学院学报》
2003年第6期64-67,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