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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维护法律至上权威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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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早在古希腊时期,圣哲柏拉图就提出过:"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的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在官吏至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富。"法律必须有至上的权威与尊严,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根本问题,也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要求。依法治国的前提就是树立法律的极大权威,严格依法办事,当权力与法律发生矛盾时,法律至上。
作者 李丹
出处 《高教研究(西南科技大学)》 2003年第3期37-38,共2页 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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