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6月下旬,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首次以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由于此次处置在交易的结构上与资产证券化具有某些共同的特征,被视为国内首例准资产证券化实践.从当前金融形势来看,我国金融系统结构特征导致金融风险过度累积在银行系统内部,而金融机构个体也亟需调整金融风险头寸的有效手段,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的产生是在国内现有约束条件下提高金融风险管理效率的有益选择.本文旨在从金融风险管理的宏观、微观两个层面,简要剖析信托受益权转让模式在我国的现实意义.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2003年第12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