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和减少损失,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我国政府在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1999年相继成立了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工行、农行、中行和建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3939亿元不良资产,其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收购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3458亿元不良资产。四年过去了,随着不良资产处置进度的加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方向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长城公司也不例外。
出处
《浙江金融》
2003年第12期23-24,共2页
Zhejiang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