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形式越来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实物资产不同于货币资金,其价值相对难以确定,且更容易弄虚作假。注册会计师即使按照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实物公告第一号——验资》的有关规定,收集了有关资料并实施了现场盘点等必经程序也难以防止其虚假出资。在执业过程中要怎样才能尽量避免这种虚假出资、减少验资的风险呢?笔者认为应按各种不同的虚假出资形式采取不同的对策。
出处
《时代财会》
2003年第12期78-79,共2页
Contemporary Finace &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