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一天傍晚我刚出门,见一头驴在我家门前徘徊,我看这驴不是我们村里养的,出于好心,便把驴牵到家里和自己的驴拴在一起饲养.第二天我便跟村委会说了这事,商量寻找失主,并让到邻近村办事的人传话,让丢驴的人认领,在第五天晚上,这驴咬断僵绳跑了.第六天下午,失主黄某来我家认领,我告诉他驴跑了,他说要我赔,我说是驴自己跑的,我不能赔.没想到几天后黄某起诉到了法院要我赔偿,理由是我管理不善使他财产受损失,要求我承担赔偿责任.请问:我该不该陪偿?
出处
《吉林农业》
2003年第12期36-36,共1页
AGRICULTURE OF JIL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