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新闻业的蓬勃发展,人们对新闻立法的需要日益迫切。进行新闻立法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对其价值取向的确定。本文从两个方面对新闻立法价值取向进行概括性地分析:新闻自由是新闻立法之核心,公众知情权是言论自由之前提。这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我国新闻立法价值取向的有效体系,且对新闻法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03年第1期28-30,共3页
Journal of 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Comprehensiv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