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延政办发[2015]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延安市2015-2016年市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予以印发,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级实行预算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
出处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2015年第10期3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