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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法制办清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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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延政办发〔2016〕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市政府法制办制定的《清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3月7日清理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审批事项的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决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101号)
出处 《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2016年第4期21-21,2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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