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二四 冤家 冤家,一作怨家,本义是仇敌、对头。如唐张(旅鸟)《朝野签载》六:“梁简王之生,誌公谓武帝曰:‘此子与冤家同年生。’”又《史记·张耳传》:“汉九年,贯高怨家知其谋,乃上变告之。”后由此本义引伸为“所欢之暱称”。如唐无名氏《醉公子》词:“门外(犭口内)儿吠,知是萧郎至。划袜下香阶,冤家今夜醉。”宋黄庭坚《昼夜乐》词:“其奈冤家无定据,约云朝又还雨暮。”元张可久小令《一半儿》:“劣冤家。
出处
《运城学院学报》
1988年第3期91-95,共5页
Journal of Yunche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