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周敦颐的名文《爱莲说》,作译注的版本不少,但对结句的注释及至译文,均有所不同。现就其中的几个要点,谈谈我们的粗浅看法。《爱莲说》结句的注文,似有两处值得商榷。1、菊之爱:对于菊花的爱好。此注中的“对于”二字,有何语法根据,实难查考。但联系采用此说的译文看,好象是为了使译文通顺,不得巳而为之。在现代汉语中,“介宾结构”加“的”作定语的句子是屡见不鲜的,因而其译文也是合乎语法的。在古汉语中,将此字先“变成”介词结构,然后加“的”再作定语,不知本于何书。在初中语文教学中,如此意译古文。
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6年第2期93-94,共2页
Journal of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