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战后,我党为实行和平民主战略总方针,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取得了历史性的胜利。但长时期内,人们往往把武装斗争视为战后中共争取和平民主的新中国的唯一斗争形式。纵然承认还有其他形式的斗争,那也只不过是武装斗争的一些陪衬,不敢理直气壮地肯定和平民主方针的战略地位。其实,只要客观地考察一下我党当时开展各种形式的斗争的依据和史实,就不难看出这种认识的片面性。
出处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4期84-88,共5页
Journal of Yancheng Teacher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