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适应长江三角洲成为对外开放的“黄金口岸”的需要,邮电业必须大力发展。按我省商品经济的发展情况,只有在邮电通信能力比1980年翻四番以上,方能缓和邮电通信的紧张状况,但财力、物力与通信建设需要之间的矛盾异常突出。国家经委曾明文规定邮电可集资建设,并指出:“地方集资有偿使用。”省政府为加快地方通信建设,给了不少优惠政策,邮电企业也筹集到部分资金。目前邮电部对“地方集资有偿使用”没有具体办法,因此集资资金投资后所产生的价值增值,被全国统一分配,也就是说地方集资投资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连本带息仍吃“大锅饭”。资金的有偿使用得不到体现,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1988年第1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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