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各类犯罪中盗窃罪发案率最为频繁。为了准确、有力地打击盗窃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和保护公私财产不受侵犯,“两高”颁发了《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盗窃罪的法律适用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然而,本文认为该“解释”对被盗物品的数额认定和划分盗窃既遂、未遂的标准与司法实践有冲突,可操作性差,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它的不科学性,有待作出修改,以求进一步完善。
出处
《南昌高专学报》
1995年第4期26-28,共3页
Journal of Nanchang Junior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