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是澄清是非以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决策和行动的标尺;是社会历史变革的必然产物;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始终坚持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特色理论精髓是完全一致的;是社会主义本质与任务的具体化,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份.只有将其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来正确理解和把握,才是最恰当的.
出处
《川北教育学院学报》
1995年第3期5-8,14,共5页
Journal of Northern Sichuan Educ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