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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法制琐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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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讨论了汉初法制状况,认为刘邦宣布“约法三章”、废除秦法后,秦法依然实行着;文景时期废除了一些,但法律刑名依然繁苛。这种看法与一般认为汉初“约法省刑”的看法有所不同。文章还分析了产生这种状况的原因。
作者 商炜 李伟然
出处 《河北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43-44,5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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