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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耐人寻味的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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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2月4日也就是南京市玄武区受理此案的当日,记者在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小区见到了原告潘某,提起状告居委会,潘某一脸的无奈:如果不是连丢了3辆自行车,我也不想这样呀! 据介绍,潘某今年49岁,家住该小区6幢4单元。原是南京第二钢铁厂的工人,现已下岗,在另一家公司找了份工作。1995年他一家入住该小区。入住不久。
作者 张旭
出处 《社区》 2003年第24期9-11,共3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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