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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正常的商业信用应采取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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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商业信用出现了以下不正常情况:一、商业信用开放的范围过大,有些紧俏商品特别是国家计划物资也实行赊销或预付货款。二、有些企业产品质次价高,或品种不能适销对路,但由于接受或提供了信用,其价值得到了实现,使企业不注意在产品质量及花色品种上下功夫,挖潜力。以至边赊销,边生产,边积压。同时,有的企业还把赊销商品作了销售收入,不但挤占挪用了银行贷款上交税利,而且还造成了财政收入的虚假,影响了国家计划的综合平衡。三、由于合同或协议签订得不具体,不全面,使之不能实施。同时。
作者 杨绪明
出处 《武汉金融》 1984年第3期40-,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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