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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贷分户”有关问题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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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三、存贷分户后是否会多支付利息? 答: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100号文件精神,我省少数商业企业已实行“存贷分户”管理。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在企业占用等量贷款的情况下,把握住存贷之间的比例关系,提高资金利用率,企业就可少支付银行贷款利息。一是企业多支付或少支付利息的关键取决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低。如果企业财务人员和企业领导者懂得成本构成和成本核算,抓住使用资金“有偿性”这个特征,善于分析、掌握资金运动对成本(流通费用)的影响,安排专人管理。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4期34-,共1页 Wuhan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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