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社会主义银行与企业的关系,长期以来鼎沸论坛的观点是“监督和服务的关系”。这种观点有一定的道理,但并未触及社会主义银行与企业关系的本质。既然社会主义银行(特指各专业银行)具有企业性质,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企业和法人,那么很显然,它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讲就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就是经营货币信用业务的企业与经营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企业之间的关系。更进一步讲,是一种互相支援、互相协作、平等互利的经济利益关系。
出处
《武汉金融》
1985年第7期35-,共1页
Wuhan Finance